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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电服务承诺
为了更好地为全县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电服务,促进电力行业双文明建设,青县电力局特向社会承诺: 一、实施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,对客户热情周到、文明礼貌、耐心主动,语言 规范。对确有需要的伤残、孤寡老人提供上门服务。县局及各供电所客户服务中心 实行无周休日制度。 二、城区客户供电可靠率平均值不低于99.99%;农村供电可靠率平均值不低于 99.4%。城区客户端电压合格率平均值不低于98.55%;农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平均 值不低于96%。
三、电力突发事故外,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,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。 四、全天24小时受理供电设施故障报修。县城除交通因素外,电力抢修人员在 3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;农村地区到达故障现场一般为90分钟,特殊边远地区2小 时。 五、供电企业在受理客户申请用电,办理完相关手续,受电装置及计量装置验 收合格后,2个工作日内送电。 六、继续开通用电服务“绿色通道”,简化办电手续,减少中间环节。对重要 客户和重点工程实行“特事特办、急事急办、手续齐马上办、资料缺积极办、要求 急加班办、难度大领导办”。 七、电费抄核收实行“五统一、四到户、三公开”。即统一电价、统一票据、 统一抄表、统一核算、统一考核;销售电户、抄表到户、收费到户、服务到户;电 量公开、电价公开、电费公开。 八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,杜绝“三乱”、“三电”。即:乱收费、乱加 价、乱罚款;人情电、关系电、权力电以及搭车收费现象。 九、对全县用户实行微机打印电费票据,使用县(市)供电企业统一规定的格 式,票据内容明确反映出电量、电价和电费。 十、县局客户服务中心设立报修、咨询和投诉电话。全天24小时热线服务号码 为:4021130
、 9559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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